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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工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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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举办第四届安徽师范大学动漫大赛的通知》

时间:2013-06-17

各学院: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的文化创新能力,培育创新型文化人才,营造文化创新氛围,根据《安徽师范大学动漫大赛实施办法(暂行)》,现将第四届动漫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宗旨

提高文化创新能力、服务文化产业发展,推动创新型校园建设。

二、参赛对象

安徽师范大学在职教师和全日制在校生(含皖江学院),可以以个人或团队的名义参赛。

三、作品要求

1.参赛作品类型:动画类(含影视动画片、动画短片、广告短片等),漫画类(含独幅或四格漫画、故事漫画、绘本、插画、卡通造型设计等),动漫衍生产品设计类。

2.参赛作品内容要求:主题鲜明、内容健康向上,富有时代气息。重点围绕传统文化、地方文化、地理特征等要素,以政府和事业单位的政策、理念、方针等宣传需要,以公益美德、文化传承、儿童教育、企业广告、形象设计、产品设计等需求,开展动漫作品创作。不能含有色情、暴力、血腥等不良内容,不得与国家法律、法规相抵触。

3.参赛作品产权要求:动漫作品原创,产权明晰,如使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作品,一经发现,取消资格。如申报附加单项奖,所申报的项目必须为原创。

4.纸质版作品不得小于A4打印纸,并要求提交电子版报名表;电子版作品要求与报名表一起按照标准文件夹形式提交校科研处,文件夹以“作者姓名+作品名称”格式命名。

5.本届大赛鼓励毕业创作作品参赛,已在往届大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(除作品水平有很大提高)。

四、活动步骤

1.信息发布与作品创作(2013年4月——9月)

学校公布大赛通知,各单位及时将大赛情况告知在校师生,广泛动员、积极组织广大教师和学生创作参赛作品。

2.作品收集与初选(2013年9月7日——9月16日)

参赛作品收集以学院为单位,各学院帮助参赛教师和学生按要求履行参赛手续,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院参赛作品进行指导、遴选,并按要求于9月16日(周一)前将评选出的作品、《安徽师范大学动漫大赛参赛报名表》(附件1)和《安徽师范大学动漫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》(附件2)(含电子版)提交科研处。

3.作品评审与表彰(2013年10月)

评审分初审、终审二个阶段。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,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,对作品分类进行评审并发文表彰。

五、奖励设置

本届大赛在以往大赛的基础上增设单项奖,具体设置如下:

项目

奖项

名额

奖金(元)

作品类

特等奖

2

2000

一等奖

7

1000

二等奖

15

500

三等奖

若干

证书

单项奖

动画类

优秀动画形象设计奖

1

500

优秀动画场景设计奖

1

500

优秀动作奖

1

500

优秀音乐(配音)奖

1

500

漫画类

优秀分镜头脚本奖

1

500

优秀卡通造型设计奖

1

500

注:1.作品达不到要求,相应奖项可以空缺;2.同一类作品同一个作者同一个获奖等级只能获得一个奖项,同一个作者同一类作品中最多可获二个奖项。

根据《安徽师范大学本科生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(试行)》,该活动属校级Ⅱ类,专业组属于B模块、非专业组属于C模块,予以记入相应的素质拓展学分。根据各单位组织参赛情况,决定是否设立组织奖。

六、基本要求

1.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

抓好该活动,将有利于学生专业能力培养、有利于相关学科专业发展和动漫文化产品研发,将会促进动漫文化产学研合作及学生就业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,积极宣传动员广大教师和学生开展作品创作,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参赛手续。

2.大力宣传,扩大影响。

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,并制定相应的鼓励办法,激励广大的教师和学生开展日常动漫产品的创作。学校鼓励和支持跨学科、跨专业组队创作动漫作品,支持优秀(可市场化)作品申报国家外观设计专利并协助推向市场。

3.加强指导,确保质量。

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,请参赛选手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,各学院负责老师对参赛报名表认真审核把关,并根据赛程安排及时汇总、提交参赛作品,逾期不予受理

七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姚莉莉、沈炎电话:5910195、5910998

Email:1564694974@qq.com

附件1:

安徽师范大学动漫大赛参赛报名表.doc

附件2:

安徽师范大学动漫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.xls

安徽师范大学科研处

二○一三年四月三日